一、项目背景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重要原则的实际体现,也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
从1995起,我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来,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践行党的为民服务宗旨,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和刑事辩护。1995年至2016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6166件,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87622人次,为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平安无锡”、“法治无锡”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法律援助新需求,在全省率先推行建立法律援助办案律师专家库、实施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办案模式(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
(一)认真做好调研分析,确定专家律师库专业类型
认真分析了2014-2016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类型分布情况,发现民事案件中主要是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工伤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三类案件位于前三位(不管群体性讨薪案件是按1件计数还是按受援人计数,这三类案件都占了民事案件总数的80%以上),刑事案件主要是未成年人案件、可能判处无限徒刑以上的案件占前两位。因此,我们确定了法律援助办案律师专家库的专业类型分三类:劳动法类(主要是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工伤损害赔偿)、民法类(主要是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和刑法类(主要是未成年人案件、可能判处无限徒刑以上的案件)。
(二)确定专家律师的基本条件和工作职责
确定了专家律师的基本条件:连续执业5年以上,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酌情放宽;具备深厚法学理论功底、法律实务经验,热心公益事业,大局意识强,政治素质好;近5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在相关专业领域有明显特长和一定的知名度,律师协会理事、律协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优先考虑;达到二级以上律师职称的,可直接申报。同时确定了专家律师的工作职责:根据受援人的选择和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保质保量办好案件,积极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参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的制订、修改工作,参与质量检查、质量评估、业务培训等质量建设活动;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讨论活动;参与优秀法律援助案例评选活动;经司法局推荐,参与全省或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及相关的交流、学习活动;参与其他法律援助质量建设工作。
(三)确定专家律师的选拔方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了专家律师的选拔方式:专家律师的选拔主要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选拔。在公开招募的基础上,通过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和市律协专业委员会推荐优秀专业律师的方式进行补充。自愿报名及被推荐律师均须填写申报材料。各地司法局组织人员按报名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专家库各类型律师初步名单,经过为期一周的公示后,如无异议,即入选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成员,并下发文件和颁发聘书正式确认。
(四)通过试点总结经验
2016年9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在365bet娱乐游戏_office365无法打开word_365bet备用服务器直属律师事务所中招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专家律师库成员的通知》,面向直属律师事务所(后扩大到城区律师事务所)公开招募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库成员,经过自愿报名、推荐和评审,决定聘任王祥政等38名律师为首批365bet娱乐游戏_office365无法打开word_365bet备用服务器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专家库成员,分三个类别:劳动法类14名、民法类12名、刑法类12名。并举办了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成员聘任仪式,市局杨智敏局长给每位专家律师颁发了聘书,对专家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殷切的期望,专家律师代表作了表态发言,有力推动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在聘任仪式结束后,市法援中心就开始安排专家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并试行点援制,对于受援人或其代理人到现场申请的案件,在指派前请受援人或其代理人在专家律师库中选择3名专家律师,经法援中心与3名律师联系后,指派1名时间合适的律师办案,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也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援助获得感。
(五)全面实施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办案模式
2017年3月,为认真贯彻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落实司法行政聚焦富民15项举措的通知》要求,我局根据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办案律师专家库、试行专家律师办案的经验,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行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办案模式的通知》,决定在全市推开专家律师办案模式。通知下发后,经过媒体的宣传,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也得到了省厅领导的批示肯定。各市(县)区司法局根据市局的要求立即行动,陆续开始组建本地区的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团。4月6日,省厅下发《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名优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后,市及各市(县)区司法局根据省厅的要求,加快推进了专家律师办案模式和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的工作,纷纷建立了法律援助办案律师专家库或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并根据省厅规定的名优律师团人员的条件,补充增加了省、市律师协会理事会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律师进入专家库。截止到6月底,全市共组建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或专家库8个(各板块全部组建),共包括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64人,都为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的业务骨干,许多成员是律师协会理事和各业务委员会委员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理事,其中有各级人大代表7人,政协委员17人。在组建专家库或名优律师团以后,各单位利用报纸、电台、网络对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工作进行了大量宣传。如市局通过无锡广播电台交通频率“空中法援”栏目、各类网站、微信等方式对推行法律援助专家办案模式进行了集中宣传;江阴市通过市政府党政网、法润暨阳微信、江阴日报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宣传公示了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工作,并制作了宣传册;市中心、惠山区等单位还在接待大厅制作了宣传板,印刷了专家简介小册子,向社会公示各专家的照片、简历、业务专长等信息,方便受援人了解选择,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评价。
三、初步成效
在今年3月实施法律援助专家办案模式(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以来,市及市(县)区司法局根据工作要求和专家职责,积极组织法律援助专家参加法律援助的各类活动,有力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一是组织专家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活动。按照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的要求,各单位安排专家到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和法院、看守所等工作站值班(每人每年至少1天)。到10月底,专家律师共参与值班900天。各位专家律师,运用自身专业特长,认真为来访群众及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告知诉讼权利,协助他们申请法律援助,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为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组织专家律师参加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各单位积极安排名优律师参加法治宣传公益活动和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参加“司法日”等广场宣传咨询活动。据统计,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共参与广场法律宣传、法制讲座和送法进监狱、送法进“军(警)营”等活动117场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530多人次,通过名优律师的典型示范效应,努力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认真安排专家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各中心通过指派和受援人点援相结合,安排专家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并根据情况实行“点援制”,受援人通过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宣传册、宣传栏等途径了解专家律师执业年限、专业特长、获得荣誉等信息,自主选择案件承办律师。在这一过程中,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等专家律师带头办案,有力带动了专家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据统计,到10月底,全市各法援中心共安排专家律师办理案件1413件(约占全部案件的30%),主要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部分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案件。另外,各地司法局还安排专家律师参加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比和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工作,通过专家办案和参与质量建设活动,有力提升了全市法律援助办案质量。